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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八届教代会2016年提案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4-18   作者: 访问量:

关于开展第八届教代会2016年提案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:

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,也是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的重要渠道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,认真组织本单位代表广泛征求意见,集思广益,深入调研,共同做好第八届教代会2016年提案的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 提案征集时间:自通知之日起,515日前截止。

二、  提案主要内容:

提案要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应主要包括人才培养、科研工作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干部队伍、财务管理、校园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服务保障、党群工作、学生工作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。

三、  提案基本要求:

1. 提案人、附议人须为学校第八届教代会代表;

2. 经一位代表提出、五位代表附议的提案方为有效;

3. 提案人应规范填写提案表(见附件);

4. 提案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,综合分析,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;

5. 提案应力求观点清晰,事实确凿,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,具有可操作性。

6. 提案要求“一事一案”、“一案一表”。

四、   提案提交要求:

1.  本次提案征集工作以部门工会为单位,在规定的时间内,各单位将本单位代表提案表纸质版提交至教代会工作办公室(思源楼308室),电子版请发manfred@buaa.edu.cn,联系人:温志明,电话:82317683

2.  校工会现已设立电子提案系统,本届教代会代表可以通过电子提案的方式参与提案工作。

具体方式为:在校工会网站首页点击“工作信息系统登录”;通过统一认证登录;点击“我的提案”或“电子提案系统”,即可进行电子提案。

注:(1)承办部门、协办部门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;

2)提案人应提前与附议人充分沟通确认,在确保该附议人知情并认可的情况下,选择该代表为附议人。若有代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选为附议人,则该提案可能被提案工作委员会认定为无效。

3)电子提案系统现为试运行阶段,可能会出现一些使用上的问题,若代表对电子提案系统有疑问或建议,请与校工会联系,电话8231768382317682

 

 

校工会     

2015415

 



相关附件
· 附件1:教代会提案工作说明
· 附件2:教代会代表提案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