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   各单位: 为体现学校对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职工的关怀和感谢,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今年我们将继续进行“从教30年”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    表彰范围 2017年年内(1月1日-12月31日)从事教育工作整30年的教职工(超过30年的教职工基本都表彰过,个别遗漏的可以随本次表彰)。 二、    表彰方式 学校将于教师节表彰大会统一表彰(具体事宜待通知),校工会将统一制作证书及纪念牌按单位发放。 三、    材料提交 附件1为人事处提供入校整30年的教职工名单,请各单位进行核实,信息无误者只需提交电子版生活照或者大头照一张(3M以上,以“单位+姓名”命名)用来制作纪念牌。 若有在其他单位从事教育工作经历的教职工,从教时间与本校时间合计满30年者,需填写附件2:《“从教三十年”表彰信息审核表》,经单位盖章后提交校工会办公室,同时提交电子版生活照或者大头照一张(3M以上,以“单位+姓名”命名)用来制作纪念牌。 附件3为2012-2016年已表彰教职工名单,此名单上涉及到的教职工此次无需重复表彰。   以上材料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后,按单位提交。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7月10日。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:思源楼308工会办公室      联系人:张芳 联系电话:82317682   校工会  2017年6月23日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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