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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6年“教育创新工程”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6-12-25   作者: 访问量:
关于做好2006年“教育创新工程”

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高等院校工会、直属单位工会:

“教育创新工程”,是市教育工会在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群众性“经济技术创新工程”的具体化。几年来,我市教育系统工会组织,以“教育创新工程”为载体,动员组织广大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方面扎实工作、开拓进取,极大地推动了本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的发展,也为首都的教育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。实践证明,“教育创新工程”调动和发挥了广大教职工作为学校办学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是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,继续做好2006年“教育创新工程”的总结、评比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。根据北京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2006年“教育创新工程”总结评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   评选范围

“教育创新工程”表彰工作在积极参加并开展了“教育创新工程”活动的基层工会中进行。

二、表彰项目及名额掌握

2006年北京市总工会分配市教育工会的名额为:

    1.教育创新优秀标兵100名。“教育创新”标兵按本单位教职工总数千分之一掌握。

2.教育创新优秀集体6个。

3.教育创新先进单位3个。

上述各表彰项目的条件请参照北京市教育工会《关于在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“教育创新工程”的意见》(京教工字[2002]14号,见教育工会网站本通知附件)中的评选条件,根据本单位工会开展“教育创新”活动的实际情况申报。评选要体现时代特色,突出创新,讲究实效。

三、   具体要求

1.请各单位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评选的教育创新标兵登记表(一式二份,可复印)及打印的评选名单汇总表一并报市教育工会,逾期不报的视为弃权。

2. 凡申报教育创新优秀集体、先进单位的单位向市教育工会索取表格,并上报相关工作总结(一式三份),内容包括开展“教育创新”工作情况、主要做法和体会,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。

四、总结表彰的形式

对于在 “教育创新工程”中获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,除由市总颁发证书和奖品外,市教育工会将在适当时机召开北京市教育工会“教育创新工程”总结表彰会议,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经验,推动“教育创新工程”的持续发展。希望各高校工会和直属单位工会高度重视“教育创新工程”的开展,做好与学校教学、科研、人事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,及时发现、总结教职工在教育创新中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并大力表彰,进而扩大本奖项的影响,扩大工会工作的影响。

联系人: 于安平     联系电话: 65592603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2006年12月7日